

房产没过户就去世了,继承人要怎么处理?--纽约遗产分配
“房子是我爸妈的,但一直写在他们名下。”
“现在人过世了,房子算谁的?我能不能卖?”
“银行不让我贷款,房产证上根本没有我的名字……”
在纽约,很多华人家庭因为习惯、税务或代办等原因,房产始终挂在长辈名下。但当房屋产权人去世,继承人才惊觉:房产没过户 = 法律上不属于你。想卖房、贷款、出租、翻修,统统寸步难行。
这篇文章将告诉您:房产没过户而屋主去世,该如何依法继承与处理?
一、产权人过世后,房子“自动属于”子女吗?
不是。
在法律上,房产属于过世者名下时,其所有权必须**经过“遗产继承程序”(Surrogate’s Court)**合法转移,才属于继承人。
✔️ 就算您住在房子里、缴了地税、水电、甚至出过装修钱,只要没有写在产权上,就不自动拥有该房产。
二、必须进遗产法院吗?不能私下分吗?
只要房产在纽约,产权人死亡后没有进行生前过户,原则上必须:
1. 有遗嘱的,走“遗嘱认证程序”(probate);
2. 没有遗嘱的,走“无遗嘱继承程序”(administration)。
法院会任命遗产执行人或管理人,由其代表所有继承人去变更房产、卖房、处理抵押或与第三方交涉。
⚠️ 私下协商无效,产权不会变动,银行和政府不会承认。
三、房产继承流程怎么走?
1. 向遗产法院递交申请(Surrogate’s Court)
o 附上死亡证明、房产资料、继承人名单等;
2. 法院任命一位代表
o 若有遗嘱,按遗嘱指定的执行人(executor);
o 若无遗嘱,由亲属中一人申请成为管理人(administrator);
3. 处理房产登记
o 法院发出“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”或“Letters Testamentary”;
o 凭此文件可向地契办公室(County Clerk)申请产权变更;
o 然后才可出售、贷款或出租该房产。
四、有房贷或地税欠费怎么办?
法院任命的代表人有权:
· 和银行协商还贷或卖房;
· 偿还地税、水电、债务等;
· 将出售所得或房产按继承份额分配。
⚠️ 若有人未经法院授权就处理房产,可能涉嫌非法处分资产,其他继承人可起诉追回。
五、常见问题说明(化名改编案例)
案例1:母亲去世,女儿住在房子里不肯交房产税
→ 其他兄弟姐妹申请管理人,依法进行产权过户和处分。
案例2:房子价值百万但无遗嘱,子女想“平分卖掉”
→ 需先进Surrogate’s Court完成继承,再统一处理产权。
案例3:父亲去世多年,产权仍旧在其名下,孙子辈想转名
→ 原始产权人已去世,需逐代合法继承,不能跳过一代。
六、律师提醒:如果遇到以下情况,越早处理越好
· 父母名下的房子还在贷款或已违约;
· 家中兄弟姐妹有争议,意见无法统一;
· 继承人中有人去世,出现多代继承问题;
· 担心房产被第三方冒领或转移;
· 想卖房、转名却发现产权还没变。
每拖一天,地税、房贷、维修等问题都在累积,也更可能发生产权纠纷。
七、结语
在纽约,产权是谁的,不是看谁住、谁出钱,而是看法律文件。
房产没过户就去世,不能“想当然”地以为已经属于继承人——必须依法走法院程序、取得过户授权。
我们律师事务所多次代理房产继承案件,熟悉Surrogate’s Court流程与地契变更手续。如果您正面临房产继承问题,欢迎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为您制定最合适的合法继承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