谁可以申请成为遗产管理人?别忽视这个权力之争!纽约遗产诉讼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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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可以申请成为遗产管理人?别忽视这个权力之争!纽约遗产诉讼律师

谁可以申请成为遗产管理人?别忽视这个权力之争!纽约遗产诉讼律师

在纽约,一个人去世之后,留下的银行账户、房产、股票等资产,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处理。如果死者留下了遗嘱,遗嘱中会指定一位“遗嘱执行人”(Executor);但如果没有遗嘱,或者遗嘱中的执行人不能或不愿担任,那么就必须由法院任命一位遗产管理人Administrator)。

别小看这个职位。在许多家庭中,围绕“谁来当管理人”的争议,常常成为遗产纠纷的起点。今天我们来聊聊:谁可以申请成为遗产管理人?申请人之间发生冲突时,法院如何决定?




一、什么是“遗产管理人”?

遗产管理人是由法院(通常是纽约的遗嘱认证法院Surrogate’s Court)正式任命的,负责:

· 收集死者的资产;

· 偿还债务与税款;

· 最终将剩余资产分配给合法继承人。

没有管理人,遗产程序无法启动。所有银行、政府机构、房屋买卖都需要查看法院发出的正式文书(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)才肯配合。




二、谁有资格申请成为遗产管理人?

按照《纽约遗产法》(EPTL § 1001),申请人的资格顺序如下(大致由亲属关系远到近):

1. 配偶(如有合法婚姻);

2. 子女

3. 父母

4. 兄弟姐妹

5. 其他更远的亲属(如侄子侄女、堂兄妹等)。

有些人虽然是亲属,但没有资格申请,例如:

· 曾犯重罪或严重欺诈;

· 有严重精神障碍无法管理事务;

· 不在美国居住(有时需指定一名“本地联合管理人”)。




三、多人都想当怎么办?法院怎么看?

这类情形很常见:多个兄弟姐妹都来申请,或者家庭成员之间意见不合。法院会考虑:

· 谁的申请符合法律优先顺位;

· 申请人是否能妥善管理财产、代表所有继承人利益;

· 其他人是否提出有效反对(Objection);

· 是否有冲突利益或管理不当风险。

若多人并列有权,法院有时任命两位“联合管理人”,也可能指定中立第三方(如公共行政人Public Administrator代管。




四、申请遗产管理人需要什么步骤?

1. 向遗嘱认证法院提交申请书(Petition)

2. 列出所有继承人名单与联系方式

3. 通知所有潜在继承人,有权提出异议

4. 法院审理后发出“管理人授权书”(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)

5. 申请人缴纳担保(如需)并开始管理遗产。

整个程序通常耗时几个月,若家族间有异议或文件不全则可能更久。




五、律师提醒:别小看“管理人”这个角色

· 管理人拥有开设遗产账户、出售房产、签署法律文件的权力;

· 管理人有法律义务对所有继承人进行汇报,管理不当可被追责;

· 法院允许继承人向管理人提出会计审查(Accounting);

· 家属间若早期未沟通清楚,可能因管理人问题影响整个继承进程。




结语:

遗产管理人不仅仅是个“跑手续”的角色,而是家庭成员之间最敏感的法律接触点之一。谁来做、怎么做、做得是否公平,常常决定了家庭是否和睦、财产是否安全。

如果您正准备申请成为管理人,或遇到亲属间在此问题上意见不合,我们建议您尽早咨询专业律师,掌握主动、规避纷争、依法维护自己的继承权利